平常心是一种超越之心
发布时间:2024-12-10 03:04:31作者:僧伽吒经全文
麻天祥
平常心还是一种超越“我”与“无我”,“知”与“不知”的超越之心。
佛说“无我”,惠能也说“本来无一物”,但更强调“本心”、“自心”,这就变成了有“我”。这样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,但实际上恰恰是禅的高度理性的辩证思维,是禅的大智慧,是超越“我”与“无我”的平常心。禅既主张无我,也告诫人们不能没有“我”,不能执著于其中任何一边,就是“不落两边”。通俗地说就是破斥假我,实现真我;不要执著个人这个小我,而要把自己融入整个社会,整个自然,整个人类存在的这个“大我”。胡适也说过:我的宗教是社会的不朽,即大我的不朽。下面的故事可以助我们形象地理解平常心的超越精神。
一个差役押解一个小和尚到服刑的地方,寒冬腊月,一整天的徒步行走,饥渴难忍。这时日薄西山,差役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家客店住了下来,此时天已经黑了。和尚戴着枷锁,为了感谢差役一路上忍饥挨冻,陪着自己吃苦,便掏出了自己的银两买酒,劝差役多喝几杯暖暖身子,好好休息,明天继续赶路。差役酒酣耳热,在兴头上便解开了和尚的枷锁。和尚一杯又一杯地把酒灌进了差役的肚子,不久栏醉如泥,进入梦乡。和尚解开枷锁,给差役戴上,又恶作剧趁机剃光了差役的头发,然后在昏暗的夜色中逃之夭夭。第二天,差役酒醒,不见和尚,失职的惊恐让他顿时汗出如浆,惊慌失措中他找遍了屋子,也没发现和尚,低头却看见自己戴着枷锁。慌乱中的他口千舌燥,抓耳挠腮,竟然抓到了一个光头,一时间恍然大悟:“哦,和尚原来没跑,还在这里!”可是又一想:我又在哪里?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的是,生活中人们常常会失去自我,失去正确的生活方向。据说顺治皇帝也有诗说:“生我之前谁是我?生我之后我是谁?”西方的哲人也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:我到底是谁?我在哪里?我的生存价值到底是什么?我的生存意义又是什么,都在告诫人们不能失去自我。禅的平常心就是要超越我与无我,在自心里消除假我,实现真我。这正是《坛经》说的“佛是自性做,莫向身外求”的意思。
过去我用自行车代步,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,鸟枪换炮了,汽车成了代步的工具。方便是方便了,但是车祸也多了起来。台湾有一位禅师曾说过这样一件事,一个老太太的儿子出了车祸,老太太曾经向他抱怨说:“我经常烧香拜佛,拜观音菩萨,祈求保佑我的家庭和我的儿子,可是我儿子前几天反而出了车祸,我求佛拜菩萨如此虔诚,为什么却没有得到好报呢,”禅师听了后非常幽默地回答:“你儿子跑得太快了,菩萨都撵不上。”这不只是一个幽默,而是传播智慧的禅法。它告诉人们一个极为简单的道理——求人不如求己。然而,确实有太多的人像那个爱子心切的母亲一样,总把自己的命运、自家的兴衰荣辱寄托在他人的手里,或者寄托在超现实的神的手里。事实上,从来就没有救世主,只有自己救自己。百丈怀海,童年时曾随母亲到寺院观瞻,当他看见佛像时,便问母亲是何物,他母亲说:“这是佛。”怀海说:“长的样子像人,和我没什么两样,以后我也可以做佛。”正因为每个人心中都具有佛性,人人都能成佛,所以要返归自性,向内用功。可惜更多的人却是“贪看天上月,反失掌上珠”,看不见自己其实就是一个宝藏,一切具足,而盲目的向外用功,失去了自我。传说释迦牟尼出生后,前行七步,举步生莲,一手指天,一手指地,说:“天上地下,唯我独尊。”这就说明世上无所谓凡、圣,也无所谓难、易,众生平等,只要超越小我,破除假我,以博大的胸怀兼包并容、自强不息、勇猛精进,以“天上地下,唯我独尊”的精神,求人不如求己的处世原则,就能够实现自我,能够所向披靡。
禅宗还有这样一则公案令人回味无穷。有僧人请教兴善惟宽弹师“道在何处”。禅师答道:“道就在目前。”僧又问:”我为什么看不到呢?”兴善说:“因为你心中有我的执著,所以看不见。”也就是说,只要“有我”就是障碍,你就看不见道,必须消除“我”,消除“我见”,才能认识事物的真相。这时,僧人又问:“我有‘我’的执著,所以看不见,那你能看见吗?”兴善说:“有你有我,辗转不见。”这就是说,既然在你的眼中还是有“你”、“我”的分别,那“道”还是看不见的。僧人又问:“那么,如果无我无你,能看见呜?”兴善回答:“既然无你无我,那又是谁在要求见‘道’呢?”兴善惟宽禅师就是这样巧妙地引导僧人理解“无我”与“有我”关系,体会“大道就在眼前,就在你心中”。只有破除你我的分别,才能与道合一。显然,道是超越你我的,如果无你无我,那有谁在求见大道呢?
平常心也是超越“知”与“不知”的。
禅宗的智譬在于生活中每时每刻的感悟。无论它的理论多么深奥,思维方式多么玄冥难解,它都是贴近我们日常生活的。禅不是战场上的金戈铁马、硝烟弥漫;也不是情场上的爱恨情仇、悲欢离合;更不是利禄场上机关算尽、纵横捭阖、生死予夺,而是同我们曰常生活中的柴米油盐、言谈举止、行住坐卧休戚相关的人生智慧。禅是我们人生的一种指导——要有一颗超越自我的平常心,这样的人生才会纯真与欢乐。
摘自《河北佛教》2012年第3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