浅谈邪淫危害及报应
发布时间:2024-03-12 03:03:56作者:僧伽吒经全文
当今世界之所以愈形黑暗污浊,青年男女之所以愈多败节丧身,原因就出在市面上到处充斥著邪淫的书刊杂志电影海报图画,传播著邪淫的流毒。少年子女看了之后,目醉心迷、神魂颠倒。把握不住的人,一旦失足,小则失学失业、耗弱身心,大则倾家丧命、绝子断宗。
邪淫首先它先让你长相越来越丑,变得猥琐,年轻人会满脸数不完的痘痘,精,气,神没了,疾病缠身。 周围人缘开始变差,常感小人相随;婚姻感情上不顺,常感召不如意眷属。工作学习上你会事事受阻,削减功名利碌,惹祸上身,常吃官司,或引来杀身之祸,身败名裂,永无出头之日。
下黄片,上色情网站就是邪淫,同样会大折损人的福报。比如得不如意眷属、常被骗、穷苦、不如意、霉运等等。一个人福报消尽,生命也就完了。世上有三件事最损福报。
一是不孝父母。二是杀生。三就是邪淫。年轻人谁不想拥有财富,好淫者却贫困潦倒。年轻人谁不想金榜题名,好淫者却命运坎坷。年轻人谁不想早生贵子,好淫者却没有后代。一日风流,最终落得终身困苦。若是胸怀远大的志向,切不可让自己孝养父母、抚育儿女的宝贵之身,片刻迷情于花柳之间。后生可畏,务必谨慎啊!
邪淫之人必定:面目丑陋、低贱卑劣、不被人重视、处处遭人呵斥、处处受人排挤、处处被刁难、人人皆敢欺负、做事情慌乱不堪、说话总是逻辑不清,办事总是费力不讨好! 记住这句话:邪淫是侮辱自他最严重的行为,邪淫伤的是天地的和气!如果你想做一个尊贵的受人敬重的人,请你必须戒邪淫
《太上感应篇》中提到,见到别人色美,就动了想占为己有的心,动了这种心念,就已有罪过,如果进一步付诸行动,或习以为常,则罪孽更加深重。
好色之人必然是性的纵欲者,纵性纵欲必然要亏损骨髓,而骨髓亏了就必然要亏损精神,骨髓空了、精神倒了肉体就是空壳了,如同行尸走肉。骨髓是人的养命之水、养寿之源,若是其它因素一凑巧,骨髓的再生能力弱了,亏了就永远亏了,最为直接的后果就是健康与寿命,食品与药物无法解决的
邪淫极大地损耗了个人的阴德和福报。因邪心、手淫所带来的恶果,更是随之而至——心理灰暗自卑、百病滋生、容貌衰减、学业蹉跎、事业暗淡受阻、感情经历倍尝辛酸,感召到不如意、甚至不贞洁妻子等。
邪淫者得老年时儿孙不孝的报应。年青放荡的人,老年遭贫贱的恶报。 邪淫之人不相信因果报应,因为不信,所以有大害。 色魔淫乱世界,多少家庭遇害,多少人命丧黄泉。祈请大众能相信因果,远离邪淫!
邪淫之人,得配偶不贞报!不信可以观察身边的故事。邪淫使得事业一败涂地。邪淫最损阴德,不忏悔改过,晚年大多没有钱财。使父母蒙受羞耻。谁也不会盼望自己的儿女偷人养奸。邪淫的人属于大不孝。
邪淫家破人亡。这种例子多了,我们的身边现实中、网络上看到的比比皆是。邪淫生女淫荡,生子多病。父母淫秽,子孙不成器贫穷下贱报。淫乱之人因为选择的生活下贱,所以命运很难高贵。
淫念多,善念必定就少;淫念少,善念自然就多。所以淫念全消的人,五福中能够获得三福:一长寿,二康宁,三善终。常起淫念的人必定疾病缠身,遭受凶险、短命、夭折的灾祸。
一个人,一旦播下了邪淫的恶的种子,早晚必会收获损德削福的恶果,种下的恶种子越多,日后收获的恶果亦越多,最常见的恶果为:穷困潦倒、诸事不顺、厄运连连、疾病缠身、婚姻坎坷、家庭破碎、断子绝孙或子孙不孝,
邪淫改变命运,这是不争的事实!如人饮水,冷暖自知。我们因邪淫,失了百般乐,受了千般苦,相信许多人都深有体会!邪淫是我们不共戴天的仇敌!它误了我们前程,毁了我们一生,而毁掉的这一切,极难去弥补。
远邪十法
1、清心地——于平时防犯淫念的生起,一起念即予觉断。
2、守规矩——洁身自爱,做事正正当当。
3、敬天神——神目如电,随时察人善恶,不可因我们俗眼不见,即谓无鬼神,以致作奸犯法。
4、养精神——精气不露泄,必能神充气足,灵智清朗,所作皆正,而不涉邪径。
5、目不邪视——心正目正,心邪目邪,一切邪书、邪画、令人迷乱之事,皆不去观看。
6、戒谈淫秽——好谈淫秽,心已有邪,若再受诱,必致败行。故当戒之,以免邪思缠绵。
7、烧淫书——邪书流毒人心,阴受其害而不自知。欲杜淫邪,一见淫书即刻焚毁,救己亦救人。
8、省房事——夫妻伦常虽不可废,但于诸神降鉴及气候变化种种禁忌,亦当遵守不犯。
9、勿晚起——晚起精神昏散,易受诸邪所侵。而早起能使人神清气朗,身心俱爽。
10、劝共戒——邪淫最易败风俗遭祸殃,人人戒守,风俗淳美,社会安定。
邪淫一事,因贪片刻之欢,以致害人又害己,所以善人不二色,常视老者如母,长者如姐,少者如妹,幼者如女,并常想此十二害,又守定远邪之法,故能终身不犯,常获善庆。 解除邪淫果报最快速的三个方法
1、助人戒。帮助他人戒除邪淫。
a、发表、转贴等方式传播戒邪淫文章
b、告知他人邪淫的危害
c、帮助他人戒除邪淫
d、祈请有德之士撰写文章影响他人走向正道
2、忏悔。真心忏悔自己邪淫的过错,发愿后不再造。